搜索
  • 最新活动
  • 产品中心
  • 解决方案
  • 资讯中心
  • 帮助中心
  • 服务中心
  • 登录
  • 注册

饲料管理云平台
  • 饲料销售版
  • 饲料销售+APP版
  • 饲料进销存版
  • 饲料生产版
  • 饲料生产+APP版
  • 饲料软件定制


生猪养殖云平台
  • 手机PC一体化版
  • 自养猪场企业版
  • 合作社猪场企业版
  • 生猪屠宰加工企业版


家禽养殖云平台
  • 蛋鸡生产版
  • 蛋鸡进销存版
  • 蛋鸡企业版
  • 种鸡企业版
  • 肉鸡企业版
  • 种鸭企业版
  • 蛋鸭企业版
  • 肉鸭企业版
  • 家禽屠宰加工企业版


生猪SaaS平台方案


蛋鸡SaaS平台方案


饲料SaaS平台方案


公司动态


新闻公告


行业资讯


海外动态


养殖技术


操作说明


今日猪价


购买流程


操作说明书
  • 自养猪场系统
  • 饲料管理系统
  • 蛋鸡管理系统


数据初始化
  • 自养猪场系统
  • 饲料管理系统
  • 蛋鸡管理系统

公司动态
新闻公告
  行业资讯  
海外动态
养殖技术
操作说明
今日猪价
 首页 > 资讯中心 > 行业资讯
农业部制定停用洛美沙星等4种兽药时间表
发布日期:2015-09-29   浏览量:2171

       近日,农业部发布关于停用诺美沙星等4种兽药的公告。公告称,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,农业部组织开展了部分兽药的安全性评价工作。认为洛美沙星、培氟沙星、氧氟沙星、诺氟沙星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、酯及其各种制剂可能对养殖业、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者存在潜在风险。根据《兽药管理条例》第六十九条规定,农业部决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、培氟沙星、氧氟沙星、诺氟沙星4种兽药,撤销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。

  农业部在公告中为洛美沙星等4种兽药的停用制定了明确的时间表:9月1日起除用于非食品动物的产品外,停止受理其产品批准文号的申请。

  公告明确,自2015年12月31日起,停止生产用于食品动物的洛美沙星等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、酯及其各种制剂,涉及的相关企业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同时撤销。2015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产品,可以在2016年12月31日前流通使用。

  除此,公告要求,自2016年12月31日起,停止经营、使用用于食品动物的洛美沙星等4种兽药。

来源:中国畜牧兽医报


上一条: 没有了
下一条: 鸡蛋价格创5年来新低,背后说明了什么?
在线咨询
公司动态
线下服务
服务协议
发票制度

服务帮助

  • 新手指南
  • 服务承诺
  • 服务协议
  • 法律声明
  • 网站声明

技术支持

  • 售前支持
  • 常见问题

关于我们

  • 公司简介
  • 发展历程
  • 公司资质
  • 联系我们

售后服务

  • 售后政策
  • 培训服务

关注我们

  • 关注微博
  • 微博
  • 关注微信
  • 微信
  • 4008-125-138
  • 0772-2632673
  • 站点地图

版权所有:柳州阿佳希软件有限公司 备案号:桂ICP备11001097号


公司地址:广西柳州市高新一路15号,柳州信息产业园B4-22